中國古代出口瓷器的認識
2010年上半年,筆者應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館長林業強教授邀請在該館作訪問研究,主要考察對象是鄭德坤先生捐贈的瓷器。鄭先生早在20世蘭ff40年代即開始關注邛窯瓷器并力圖建立四川地區古代陶瓷發展史綱,為我國現代瓷器研究主要的學科奠基人之一。20世RB50年代以后鄭先生先后執教于英國劍橋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因教學之需,鄭先生在倫敦、新加坡、香港等地收購了大量中國古代陶瓷器,為進行比較,還收購一些越南、泰國、柬埔寨、伊朗等國家生產的陶瓷器,并把這些陶瓷器捐贈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現以鄭先生的堂號命名為“木扉瓷器”。
由于木扉堂收藏的中國瓷器均購白海外,在過去的研究中一般稱長期保存在中國境外或在中國境外出土的瓷器為“外銷瓷器”,所以我們的研究自然以中國古代瓷器輸出、中外瓷器文化交流為出發點,從世界瓷器文化史的高度來審視中國古代輸出瓷器和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收藏木扉瓷器之個體,并體會其價值,這也是中文大學文物館所看重和想讓學生了解的知識。以往對中國輸出瓷器的研究,尤其是關于輸出瓷器的類別和年譜、輸出區域,以及輸出瓷器對世界青花瓷器和青花陶器生產所產生的影響,甚至中國輸出瓷器產生的文化影響等諸方面的研究,無疑都已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近年來更有學者把中國明清時期輸出的絲綢、瓷器、家具、繪畫等所有商品,視作當時中國輸出之藝術的載體,使研究走向深入。但是,回顧研究的歷程,還有諸多問題尚需探討。如以“外銷瓷器”通稱在當代中國行政版圖以外出土或傳世的中國瓷器是否恰當;中國古代瓷器輸出的范圍,是否是以中國人航海能力發展的進程而逐步擴大,抑或是另外一種情形;除從事生產外,中國人在瓷器輸出中還起到了什么重要的作用;中國輸出瓷器是否一直以中國文化為主導,還是有階段性變化;再如,當我們從物質文化交流史的角度重新審視中國古代輸出的瓷器時,發現過去的研究重點只是放在輸出或輸入,而沒有視之為古代世界瓷器發展史的內涵,并在通史的范疇內探討中國輸出瓷器的意義。同時,如何從物的層面探討輸出者行為的動機和執行者所帶來的變化,并在當時的語境中界定從生產者到消費者之間的文化關系,都是本文關注的重點所在。
一、關于研究對象及其概念之厘定
輸出 瓷器 以往 被 中國 學者 稱為 外銷瓷器,日本學界稱為“貿易瓷器”,西方學者則習用export、porcelain和Chinese Trade porcelain兩種說法。 但是,這些概念是否準確或者全面,我們可以作如下分析。
第一,由于古今世界的政區格局不同,中國的疆界也有很大的變化,歷史上瓷器輸出與內銷是以各時代之疆界而論,所以,以當代中國版圖為界論定在當代中國境外發現的瓷器并稱之為外銷瓷器便不確切。如在唐朝以前和明代早期一段時間內,今越南北部是中國的領土,所以上述兩個特定歷史時期內輸往該地的瓷器顯然和輸往中國各地的瓷器具有同一性質。同樣,元代瓷器輸出情況也很復雜,蒙古喀喇和林遺址出土大量元代瓷器,和林是蒙古人在漠北時期的王廷,這些瓷器大多是元朝統一中國后從內地帶到和林,屬當年元朝宮殿用器之一部分,現該地雖不隸屬中國,但不能因此而否認這些瓷器為元朝宮廷用瓷的屬性;當時輸往伊兒汗國的瓷器,一直被稱學術界視為研究中國外銷瓷器的重要標本,這其實也是以現代人的國家概念錯誤地界定古物。新疆伊犁霍城阿力麻里出土有元代青花、龍泉窯、磁州窯、青白釉、鈞窯瓷器5’,阿力麻里是察合臺汗國東部汗王廷所在地,所以這批元代瓷器當與察合臺汗國有關,于古于今顯然都不能稱為外銷瓷器。同理可推,與其性質相同的、當年從元廷輸往伊兒汗國的瓷器也不是外銷瓷器。從古今行政版圖變化和以上例證可知,以外銷瓷器的概念稱長期保存或出土于當代中國版圖以外的瓷器并不合適。
第二,在古代中國人的概念和記載中,輸出瓷器的性質和目的是多樣的。純粹作為外銷商品輸出的瓷器,當然可以稱為外銷瓷器,但只是不同性質的輸出瓷器中的一種:中國皇帝或中央對外國君臣的賞賜用瓷器,這部分被稱為“賞賚瓷器”(其細微差異,下文再予評述);還有中國政府為獲取對方的物產而把瓷器作為交換物之一的以物易物性質下的交換瓷器,這部分瓷器雖然以商業為目的,但具有政府控制下的輸出性質,也不能簡單地稱為外銷瓷器。
第三,對比當代中國版圖以外與中國內地所見同一歷史時期的瓷器,大多數情況下看不到明顯的不同。如近在咫尺的菲律賓和遠在天際的非洲肯尼亞東海岸所見中國瓷器,包括了從唐代以來至明清的各種名瓷,如越窯、長沙窯、邢窯、定窯、青白瓷、龍泉窯青瓷、元明青花、明清彩瓷等,和內地考古發現的情況完全相同,在器物類型上看不出內銷和外銷的差別。倘若一定要按行政或地理區域劃分或定名,則必然會有與外銷瓷器對應的內銷瓷器的概念,和次一等級的江北瓷器、江南瓷器等以地域命名或以省區命名的多重瓷器概念,顯然沒有必要。
第四,由于疆界變化,當代中國的部分地區在歷史上只是中央王朝的藩屬甚至是敵對政權,流傳到這些地區的瓷器對古代中央王朝是輸出,但在今天則不能稱為輸出。在南北對峙時期,瓷器等商品在敵對或友好王朝間的交流也很常見,對這些王朝或王國來說,這種情況和與中國以外地區的交流與輸出并無不同,如在北朝區域內發現的南朝青瓷、在遼行政區域內發現的宋瓷、在金行政區域內發現的南宋瓷器和在南宋臨安城發現的金代定窯瓷器等,都是當時各政權間交流與輸出的結果。這一類瓷器顯然和各個政權行政區域內的瓷器流通性質和方式有所不同,也應弓l起我們的特別關注。
第五,歷史上純粹以商業為目的輸出瓷器,可以使用外銷瓷器的概念。但其情況也相當復雜:有品種、質量及產地都和內地市場銷售的瓷器完全相同的:有廣東、廣西、福建等地窯場模仿內地各名窯場生產多用于銷往海外市場的,在質量上與內地的產品有明顯的差別,但這種差別是商品價格決定的還是由銷售地文化決定的,也值得研究。上述的這些外銷瓷器和再后來西方商人的訂貨和中國窯場照來樣加工并銷往海外的瓷器,性質并不完全相同。雖有上述的不同,但輸出的性質則是共有的。為了能全面地概括中國古代因不同需要輸出之瓷器,改變并彌補過去所用的外銷瓷器、貿易瓷器等概念的缺陷,本文稱在歷史上輸出到中國行政版圖以外地區和國家的中國瓷器為“輸出瓷器”。也可能是出于同樣的考慮,已有學者在研究16~20世紀東南亞地區所見瓷器時已開始不使用傳統的概念,只是注重其生產地和瓷器風格。
二、從中國角度看瓷器輸出
以中國為本位看各歷史時期的輸出瓷器,在性質上大致可以把這些瓷器分為以下幾類
1。政府外交用瓷器
政府外交用瓷即中國文獻所說的賞賜瓷器,現稱之為“賞賚瓷器”。出土于境外最早的瓷器是韓國武寧王陵隨葬的南朝青瓷器,有可能是中國南朝皇帝賞賜給武寧王的。但對外賞賜瓷器多發生在元明清時期,正是中國瓷器普遍為9IN賞識、認同或渴求的時段。賞賜對象有東亞、東南亞、南亞、中亞、西亞和非洲東海岸各古國,以及后來的歐洲各國。
根據霍布遜的研究,伊朗阿德比爾神殿舊藏和土耳其伊斯坦布爾托普卡比皇宮舊藏明代早中期的官式青花瓷器,是萬歷以前諸帝賞賜給伊爾汗國或薩發維王朝的,萬歷皇帝也賞賜瓷器給莫臥兒帝國,而這些賞給伊朗的瓷器在后來又被奧斯曼帝國掠奪為戰利品。
據載,明代得到賞賜瓷器的國家有朝鮮、琉球、占城、真臘、暹羅、撒馬兒罕、失刺思、哈蜜、失剌思、日落國。等,清代受賞賜的外國有朝鮮、琉球、暹羅、廓爾喀、俄國、西洋國教王、葡萄牙、英國、荷蘭等國。光緒二十四年傳旨九江關監督燒造“賞用外國國王飯食應用白地五彩西蓮”海碗、大碗、中碗、小碗、九寸盤、七寸盤、五寸碟、三寸碟、酒盅共七百二十件;光緒二十五年共“預備上傳賞用外國國王飯食應用白地五彩西蓮”海碗、大碗、中碗、小碗、九寸盤、七寸盤、五寸碟、三寸碟、酒盅共二百六十件;光緒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皇太后致贈日本國皇帝、皇后五彩瓷瓶一對……皇帝致贈日本國皇帝青花白地瓷瓶一對”。從光緒的外事活動可以看出,古代中國皇帝所謂的“賞賜”,也就是外交中的“致贈”。
2.官府貿易瓷器
官府貿易瓷器,是對外貿易瓷器中的極小部分,主要見于元代和明代早期。元代的官府貿易,是以官府資本為主進行的,用官船和官府資金并派遣官員進行海外貿易。明早期,對外貿易以中國皇室壟斷為特點,外國人來華以朝貢貿易為主。洪武七年冬,刑部侍郎李浩以陶器七萬、鐵器千至琉球買馬,得馬四十匹。洪武十六年賞賜占城、真臘瓷器各一萬九千件,數量之巨為歷代賞賜所無,恐怕也是以物物交換為目的。永樂二十三年仁宗皇帝即位詔書載:“往迤西撒馬兒罕、失剌思等處買馬等項,及哈密取馬者,悉皆停止。將去給賜緞疋、磁器等件,就于所在官司明白照數入庫”,說明到永樂時期以瓷器為交換物從撒馬兒罕、失剌思等處換買馬匹的做法仍然存在。這種以瓷器和絲綢進行的物物交換,極可能是明代早期官方對外貿易的常態。緣此,就不難理解以鄭和為代表的龐大官方貿易使團出現與出海的歷史及社會原因。
以鄭和船隊為代表的官府貿易使團到了東南亞、南亞、中亞、西亞地區,和非洲東海岸的埃及、索馬里、肯尼亞、莫桑比克甚至是南非等地…’,船隊下海前準備的物資中就有瓷器、鐵鍋等。當時,通過瓷器及其他物品的出I:I為國家換取了大量的珍貴木材、香料、西洋布等國外產品和馬匹,國家也收到了極大有經濟效益。
3。民間對外瓷器貿易:合法與走私雙重形態
歷史對外貿易是以民間貿易為主。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內,因國家政策的變化,民間貿易分為公開的、受政府鼓勵的正當貿易和政府禁止的走私貿易兩種。
唐代是中國瓷器最早大量輸出的時期,在今天的日本、朝鮮、菲律賓、伊拉克、埃及、肯尼亞等地區都出土有唐代瓷器。當時輸出的瓷器有越窯青瓷、邢窯白瓷、長沙窯瓷器、鞏縣窯白瓷、唐青花、鞏縣窯和邢窯的白釉綠彩、唐三彩器物等。
觀察菲律賓“和肯尼亞各遺址所見情況,唐代以后中國輸出的瓷器有定窯、耀州窯青瓷及仿耀州青瓷、青白瓷及仿青白瓷、龍泉窯青瓷及仿龍泉窯青瓷、元青花、明清青花、明清彩瓷等,說明從唐代開始瓷器輸出一直不曾中斷。由于在中國的文獻記載中,不曾有如此長時間、廣泛地賞賜瓷器的可能,再加上唐、五代時期中國與阿拉伯地區的交往比較頻繁、且南宋和元代又都實行鼓勵自由貿易的政策,所以推定這些輸出瓷器是以民間自由貿易的形式實現的。
明代海禁時間雖長,但在隆慶元年月港對外貿易合法化后,福建地區的對外貿易得以急劇發展,從月港輸入中國的外國產品多達一百余種4’,大致可以分為名貴木材、香料、藥材、裝飾用物、糧食和奇異食品,也有錢銅、黃銅、烏鉛、皮革等國家軍事物資,以及交趾絹、土絲布、粗絲布、西洋布、東京烏布、白琉璃盞、琉璃瓶等外國名品。那么,中國是用什么物資從外國換回如此利潤呢?明人的記載是:“民間醵金發艤煌,與諸夷相貿易,以我之綺紈、瓷,餌易彼之玳、香椒,射利甚捷,是以人爭趨之。”可知當時中國輸出的主要是絲織品和瓷器。
該時期走私方式的瓷器貿易雖為中國禁止,但在其他國家看來,走私的性質并不存在。瓷器走私在洪武時期已經開始,政府雖屢有禁令,但走私貿易卻有增無減。見于西方文獻,1515年(正德九年)“中國商人亦涉大海灣,載運麝香、大黃、珍珠、錫、磁器、生絲及各種紡織品如花綾、綢緞、錦裥、等甚多,至滿剌加貿易”,走私活動規模越來越大。同時,有條件來華的外國人也不惜違禁購買瓷器。永樂二年五月,琉球國山南王使臣曾違法至處州購買磁器:正統六年閏十一月,又有琉球國官方走私瓷器往爪哇國的事件,由于琉球并無燒造瓷器的能力,其載往爪哇國的瓷器必然是來自中國的走私品。
三、瓷器文化的交流與普及——看待輸出瓷器的新視角
由于我們的研究對象是歷史時期發生在不同國家之間的瓷器交流,所以便不可避免地用現代國家的觀念來理解這些中國瓷器,對原產國來說就有了輸出的概念。但是,當我們把中國輸出瓷器放在世界范圍內看,不再以中國為中心發言時,就發現輸出或外銷的概念并不強烈。如果不考慮行政疆域,僅以陶瓷作為一種工藝品的傳播形式,又會發現中國瓷器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存在如上古同一類型的陶器分布一樣,代表了文化的流布及影響所及。所謂的輸出,只不過是瓷器使用地域的擴大,是人類陶瓷文化交流的一部分。下面從瓷器輸出的時間、空間及交流幾個方面加以討論。
(一)不同歷史時期中國瓷器的輸出區域
從已知情況看,在南朝時期瓷器已輸出到朝鮮半島。唐代中國瓷器輸出空前發展,輸出地區也大大增加,在東亞、東南亞、西亞、東非海岸和北非的古代遺址都有中國唐代瓷器出土。但是,直到明代中期西方人開辟新航路并成為海上主導力量以前,中國瓷器輸出的地域基本再沒有向更大的地域擴展。
新航路開辟之后,隨著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相繼東來,除了他們在東南亞、東亞各地從事的轉口貿易加大和促成了中國瓷器在各該地的影響和廣泛使用外,中國瓷器也被他們運到了南非、西非和歐洲、美洲等地區,而這些地區是此前中國瓷器不可能到達的新市場。
(二)中國參與世界陶瓷文化交流的內容
中國參與世界陶瓷器文化交流的努力自古以來就存在,且這種交流并非是單向的輸出,而是具有雙向交流的特點。
據研究,在中國南方各地、東西伯利亞、日本列島發現的上古制陶技術,大約是在中國江南地區出現以后漸次向周邊傳播的,而并非各地各有源頭。’,這足以說明中國古代的陶瓷生產技術自創始之日起已處在一個對外交流的進程之中。
和陶瓷器相關的從西亞經印度、中亞地區不斷輸入中國的有玻璃與玻璃生產技術、琉璃與琉璃生產技術、低溫彩釉生產技術等。尤其是經大月氏人、粟特人持續傳入中國的低溫彩釉技術,更是影響到了中國古代陶瓷發展史的進程,在此基礎上先后發展出北朝的白釉綠彩、唐三彩、唐青花等瓷器品種。元代青花瓷器的出現雖不是唐青花直接發展的結果,但如唐青花是受中西亞技術和繪畫原理影響而產生一樣,元青花也是中國制瓷技術和中東地區的青花陶器技術的結晶、是使用中東所產的鈷為繪畫顏料的結果。
元代琺瑯器已傳入中國,明代琺瑯器是御用監的主要生產品種之一,而在清代康熙、雍正二帝的追求下,又從歐洲弓l進琺瑯彩原料并在瓷器上繪畫,這類瓷質的琺瑯器被稱為“琺瑯彩瓷器”。事實上,約在同時或稍早,方先進的琺瑯彩技術也在廣東地區落地生根,這或與十三行在廣州的生產、銷售有關。在清宮的努力下,琺瑯彩技術和原料被推廣到景德鎮地區窯場,產品即文獻所說的“洋彩”瓷器,到光緒時期這種洋彩開始被稱為“粉彩”,最終完成了琺瑯彩技術從弓I進到消化、再到本土化的全部進程。
至于中國古代瓷器生產技術向外傳播,當晚于瓷器之輸出。瓷器輸出在客觀上也促進了瓷器文化和制瓷技術的傳播,所以最早試圖學習中國瓷器生產技術的地區也是最早接觸到中國瓷器的地區。從唐代開始越窯青瓷生產技術和三彩生產技術已傳播到高麗和日本,在長時間內中國的制瓷技術更是不間斷地向朝鮮半島傳播。約在五代時期,伊拉克地區已開始用其傳統的錫白釉陶器仿燒中國邢窯的瓷器。明代,龍泉窯青瓷、青花、五彩瓷器生產技術的已傳至日本、越南、泰國、波斯等地區,越南在明朝早期已能仿燒高水準的青花瓷器、泰國在仿燒龍泉窯瓷器的同時,把磁州窯的白地黑花發展成釉下褐彩;而日本在明朝晚期從中國學得了青花、五彩瓷器的先進工藝,部分地改變了中國瓷器獨領風騷的局面。當波斯地區學得青花瓷器的生產技術后,通過產品的傳播影響到土耳
其、敘利亞地區的瓷器生產,余緒波及歐洲,更使得中國瓷器生產技術和瓷器文化走向世界成為可能。故而,在《帖木兒的餐具》“’一書中,作者直接把15、16世紀波斯地區生產的仿中國青花瓷器稱為中國風格,并視之為l8世紀中國風的源頭。
(三)古代中外陶瓷器技術交流的層次
瓷器輸出勢必會影響到輸入地的審美,導致其日用器物受到中國瓷器的影響,進而帶動文化變遷。但模仿不等于技術的直接傳播,真正的技術傳播往往是通過人群的流動,帶動原料選擇、成型工藝、窯爐形態、裝燒方法等方面的技術交流而實現的。中國古代瓷器輸出和制瓷技術向外傳播,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單純的瓷器輸出。對輸入地來說雖有影Ⅱ向,但這種影響只是停留在表面,作為一種外來物品在最初產生的影響并不大。
第二個層次是制瓷技術的外傳和輸入地對中國瓷器的模仿。如韓國仿越窯、耀州窯、汝窯青瓷;日本仿唐三彩、龍泉青瓷、青花瓷器、五彩瓷器等;伊拉克在10世紀用錫釉白陶器仿邢窯瓷器;越南仿燒中國的龍泉青瓷、青花、五彩瓷器等;泰國仿燒龍泉青瓷和磁州窯瓷器。但各地的模仿生產應是以當地技術為主體,由中國直接輸出的制瓷技術所占比例甚小。
第三個層次是以人為媒介的技術交流,這是技術傳播中的最高境界。在西方把瓷器生產技術納入科學研究之前,世界各地的制瓷技術之交流,只有當人員流動并發現合適的原料后,才能實現真正的異地生產。正如中國古代仿燒波斯、阿拉伯地區的玻璃器一樣,雖然也明白波斯、阿拉伯玻璃器的生產原料和工藝,但產品卻一直不能像進口玻璃器一樣耐高溫。制瓷技術的交流也是這樣,熟練工匠的流動在技術傳播中所起的作用尤其重要。越窯青瓷生產技術傳往高麗,據傳是占據今濟州島的軍閥張寶皋從越州掠取窯工的結果。而日本為獲取瓷器甚至不惜對朝鮮發動戰爭,從朝鮮帶回窯工李三平日本才有了制瓷業。通過對中V1窯爐技術的比較研究,發現萬歷以后日本從中國學得的瓷器生產技術主要是以橫室階級窯為代表的福建地區民間窯場的技術,這可能來自中國江南的技
術人員直接參與其中有關。民族學材料表明,菲律賓的陶瓷生產技術是由福建窯工直接帶到菲律賓的:而在泰國的傳說中,嫁到泰國的一位中國公主從磁州窯帶來的工人在當地生產開創了泰國的制瓷業。至于制瓷技術向歐洲傳播,傳教士殷宏緒從景德鎮獲取生產技術情報是大家熟知的,但從當時傳到西方的不同版本的《陶冶圖》可知,在18世紀從中國獲得制瓷技術的西方人并不只殷宏緒一人,且技術也不只來自景德鎮一地。英東印度公司的約翰·布萊克不僅把中國的高嶺土和白瓷土標本寄給偉奇伍德,而且于1770年把中國人黃亞東帶到倫敦,由黃亞東直接向偉奇伍德傳授瓷器的生產流程和方法。
四、對傳播人群的觀察
瓷器輸出從唐代以來幾乎不曾間斷,并流布世界各地。但是當我們觀察各歷史時期、各國輸入的中國瓷器時,又會發現不僅其輸入目的不單一,而且行為的執行者和完成者也是多種多樣,有中ISlA與消費地人民的直接交流,也有借第三方甚至更多方的力量才完成的間接交流。為了解當時傳播瓷器的人群的動態,現僅就直接交流和間接交流所導致的不同結果而加以討論。
(一)直接交流
直接交流是由瓷器產地與消費地之間的人群直接完成的。瓷器輸出在本質上是古代中國人對海外商業市場占有的結果,和航海能力及制海權相關。但就遠洋航海能力看,中國人中并不占優勢:西方人經由紅海進入印度洋時間遠比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人進入印度洋的時間要早,東漢時期大秦使臣就經南海北上入華。唐五代時期,往來中國與中東之間、有制海權的主要是阿位伯人或波斯人;南宋時期,中國人的遠洋船隊似仍不出南洋的范圍,在
中國和中東之間往來的主要是阿拉伯人。鄭和下西洋前,中國人對外的直接交流、貿易,基本不出東亞和東南亞。新航線開通以后,制海權歸西方各國。從航海能力可以看出,東亞、東南亞各國和中國的瓷器交流主要是中國與各國人民直接交流的結果,琉球人甚至親自到龍泉青瓷產地購買瓷器,明代晚期還有日本人在景德鎮訂燒瓷器之事。南亞、西亞和東非、北非等地的情況就相對復雜,鄭和下西洋時期在當地的活動是中國和這些地區直接交流,波斯人或阿拉伯人從中國運瓷器回本國也屬直接貿易。西方人主導世界貿易和航海權后,從中國訂貨并運回歐洲的瓷器,是中國和歐洲之間的直接貿易表現。
(二)產地與消費地的間接貿易
此處所說的間接貿易,是指經由第三國或更多中介而完成的瓷器產地與消費地之間的供需交流。唐代和宋元時期,當波斯人、阿拉伯人獨專東西海上貿易之利時,他們從中國運出的瓷器除供應其本國外,有相當的部分是轉口銷往其他國家。并非中國商船的“黑石號”出水瓷器表明,中東商人在唐代已開始從事中國和東南亞各地間的轉口貿易:在肯尼亞MALP遺址同時出土有五代時期邢窯白瓷碗和伊拉克仿燒的同型錫白釉陶碗,或可說明非洲各地出土的明早期以前的中國瓷器,是中東商人轉口貿易的結果。
前弓l《英宗?;实蹖嶄洀U帝附》載正統六年閏十一月琉球國通沈志良等人載瓷器往爪哇國買胡椒、蘇木等物,當時琉球并不生產瓷器,其商人所載往南洋的瓷器應是中國產品,這說明在明代早期中國瓷器輸入爪哇等東南亞國家至少有一部分是間接貿易的結果。在歐洲人主導的世界貿易體系內,大量的中國明代晚期青花瓷器又分別被西班牙人輸往東南亞、美洲至歐洲:由葡萄牙人、荷蘭人輸往東南亞、南亞、中西亞、非洲至歐洲,除運回歐洲的瓷器外,由他們銷往各地的中國瓷器均屬生產地與消費地間的間接貿易。
唐代中國的越窯、長沙窯、邢窯瓷器中已出現在東非沿岸,當時中國顯然沒有如此的遠航能力,這些瓷器被運銷往東非地區肯定是藉由中間媒介完成,明以后的大量出口并銷往世界各地更是由西方人主導。就輸出區域看,既無法證明瓷器輸出是中國人一步步由近及遠的推銷軌跡,也看不出中國人獨自控制瓷器輸出的跡象。輸出之盛世固然與政府之鼓勵有關,但在中國禁止出口時,同樣也有大量的瓷器輸出。而幾次輸出勢頭之衰微都和波斯、阿拉拍人海外經營力下降有關。均表明中國古代瓷器輸出并非一國或一族人所獨控,而是不同國家、民族之間相互協作的結果。另外,根據對海外各遺址出土的中國古代瓷器的斷代研究,幾次輸出高峰時都恰當海上霸權存在之時,這從另一方面說明,遠洋運輸能力及海上交通安全與否是制約遠洋貿易和瓷器輸出的關鍵因素之一。中國人雖然發明和生產了瓷器并且在相當長時期內獨霸世界瓷器市場,但是在把瓷器輸往世界各消費地的過程中中國人所起的作用并不明顯。
五、瓷器輸出過程中文化主導因素之變遷
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輸出瓷器和國內各遺址出土的同時期的瓷器完全相同。到明代晚期克拉克瓷器出現以后,窯場始按照西方人的要求生產瓷器,及至再后來的廣彩瓷器是以景德鎮生產的白瓷胎為原料,由廣州窯工根據西方商人的需求而隨時加工。在考古學或社會學的范疇內,可以根據主體文化因素之變遷歸納為文化演進發展的不同階段。如果以中國為本體看待這個變化,可視之為瓷器輸出過程中中國文化從占主導地位到主導地位逐漸喪失的過程。
(一)中國文化居主導的時期
從六朝時期中國瓷器見于武寧王陵開始,直到明代早中期,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中國輸出的瓷器和國內使用的瓷器完全相同。輸出的產品有越窯青瓷、邢窯白瓷和白釉綠彩瓷器、鞏縣窯白瓷、青花、三彩及白釉綠彩器、長沙窯瓷器、耀州窯瓷器、青白瓷、龍泉青瓷、元明青花、仿耀州青瓷、仿青白釉、仿龍泉青瓷等多種。過去有論者以為唐代長沙窯瓷器和唐青花是專門為中東市場生產,但通過對黑石號沉船瓷器的總體觀察發現,在黑石號所載大最長沙窯瓷器中,帶漢字詩文的只有少數幾件,表明在窯場所見的大量有詩文瓷器仍是為認識漢字的消費者生產而并非供應海外市場,可見長沙窯瓷器不分海內外市場。隨著內地各唐代遺址的發現,尤其是上街唐募出土的唐青花塔式罐,從使用地點和器物的屬性均說明唐青花在國內同樣有消費市場,否定了過去認為的唐青花和長沙窯瓷器是專為外銷生產的說法,說明唐代并無專門供應海外市場的瓷器品種。同時,該時期輸出的絕大部分瓷器并不因國外與國內市場不同而產生變化,生產這些輸出瓷器時仍是由中國各窯場自己的傳統文化決定雖然唐青花、藍彩三彩器和長沙窯瓷器從生產技術到原料、紋樣等方面都有不少外來文化因素,但這些主要是生產者的主動吸納,并非專門為輸出而有的結果,該期是中國文化為主導的瓷器輸出時期。
(二)中國文化和淌贅地文化櫚互影響時期
中國文化和消費地文化之相互影響,是指輸出瓷器在器類、造型、紋樣等方面受產地和消費地的雙重文化主導。這一過程最遲在元到明早期已經存在,當時銷往東南亞各國的福建窯場所產瓷器中的軍持、小蓋盒等,在體量大小乃至造型上有些改變。由于尚沒有發現當時東南亞人要求改變中國輸出瓷器造型的記載,所以在這一改變過程中起決定作用的,有可能是中國商人為適應市場擴大銷售的結果。
景德鎮觀音閣窯址出土瓷器上的“天文年制”日本款,和明代晚期青花瓷器上的歐洲徽章,并沒有影響瓷器的整體風格,器物的造型、紋樣仍是景德鎮窯場習見的內容??死舜善鞯淖畛跣?,也是以中國傳統裝飾為特征,只是在圖案布局上作了些許調整。
上述現象是生產者為了適應消費市場的要求而作出的調整,該時期輸出瓷器是產地傳統文化和消費地文化相互作用、影響的結果,可稱之為中國文化和消費地文化相互影響時期。在這些瓷器上雖已附加有消費地的文化因素,但瓷器之整體生產仍以中國文化為主導。
(三)西方文化主導日寸期
西方文化為主導時期,即大家熟知和常說的來樣加工時期,此時中國輸出瓷器的生產已完全受西方文化左右。
接受西方單并進行加工始自16世紀早期葡萄牙與中國的交流,但完全受西方的訂單和要 求控制,使生產處于來樣加工的地位,則始自荷蘭ACT燒的克拉克瓷器。在典型的克拉克瓷器上,雖保存有少量的中國文化因素,但在器物類別、造型、組合等方面,外來文化已占主導地位,中國的窯場完全淪為西方需求瓷器的加工地,是以西方文化為主導的一種生產模式。在景德鎮燒造克拉克瓷器的isl H寸,閩南各窯也燒造同樣風格的瓷器出口,由于無法從生產技術上或產品演進序列上找 到景德鎮產品影響閩南窯場的證據,所以這極可能是洋人或代理商持樣到閩南各窯場訂貨的結果。在同一時期或稍后,日本、波斯等地區也生產克拉克風格瓷器,同樣不是對中國產品模仿,而是西方人持樣訂燒的結果。就克拉克瓷器的燒造地點的擴展可以看出,是西洋人的意圖與文化需求導致了景德鎮和閩南窯場產品風格趨同,以及中外主要瓷器產地產品風格的趨同,這是西洋文化居主導地位并影Ⅱ向世界瓷器生產的表現。
其后,銷往歐洲的瓷器更是出現了中國傳統所沒有的器物,根據西方的需要在廣州加工廣彩瓷 器,景德鎮所產白瓷器只是廣州窯場加工廣彩的原料,更說明中國已淪為西方市場的瓷器加工廠 ,千年來中國文化主導輸出瓷器生產的現象已成為歷史。歐洲生產的瓷器和瓷器生產技術在清代 晚期開始引領世界瓷器文化的發展方向,產品大舉占領中國市場,世界瓷器文化的中心已不在中國。
六、輸出瓷器的用途和文化內涵的轉變
觀察海外各地區所使用的中國瓷器,除日用器的性質外,其功用和文化內涵亦有轉變。就已知情況,既有繼續做日用器者,也有被用為裝飾品,更有用為葬具等,甚至賦之以貨幣的功用或以中國瓷器為貿易媒介。
1.日用器性質之繼續
中國大最輸出到世界各地的瓷器以日用器類的碗、盤、瓶等為主,其性質在各地也基本得到保留。對中國瓷器的使用不僅改變了東南亞地區古代民族的生活習俗,當瓷器和制瓷技術輸入歐洲并得以普及后,歐洲日常用器面貌也為之一新。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把輸往東南亞等處的爐瓶類供器、軍持類伊斯蘭教用器,均視為日常宗教生活的器物而歸入日用器的行列,不再單獨列為宗教用器。
2.財富和財富性質之擴展
任何具價之物均可被視作財富。中國輸出的瓷器在東南亞各地除被視作傳統意義上的財富外,還在此性質上被擴展成為當地人民進行商業貿易的媒介,部分地充當了貨幣的作用。
據鄭和使團成員記載“’,在南洋和西洋各地習見青瓷器、青花瓷器、青白花瓷器幾種,是龍泉窯、景德鎮窯和福建等地的窯場的產品。在使用中國瓷器的26個國家中,有24d'N家把中國瓷器作“貨用”媒介。錫蘭國對中國瓷器的態度是:《星槎勝覽》卷三記為“貨用”、《西洋番國志》記為“甚愛”、《瀛涯勝覽》記為“重”,可見瓷器之所以被作為“貨用”之媒介,其根本原因還在于這些瓷器受到當地人的“重”與“甚愛”,首先是被視為極珍貴的財富,次之在此基礎上產生近似貨幣的作用。
3。裝飾品
以中國瓷器為裝飾品的例證較多,從伊朗阿德比爾陵神殿內裝飾的中國瓷器,到歐洲各國王宮內裝飾的瓷器,都是把中國的瓷盤鑲嵌到墻或天花上,在墨西哥西班牙殖民者把瓷器裝飾到花園內的水池上,純粹以中國瓷器為裝飾品。
在非洲東海岸肯尼亞等地,習見把中國出產的龍泉窯青瓷罐、碗、盤和青花碗、盤鑲嵌到柱慕的柱子或丘慕的募表,這在表象上雖是裝飾,但其深層是否另有含意尚為未知的內容。對肯尼亞東海岸古代遺址的考古發掘表明,古代當地人民還把破碎的中國瓷片進行加工,使之成為裝飾性質的瓷珠,和玻璃珠一起使用。這既可能是對中國瓷器之裝飾性質的延伸,也可能是以中國瓷器為財富之延伸的表現。
4。葬具——通神器
以中國瓷器為葬具的明確記載并不多,《東西洋考》卷四“西洋列國考·文郎馬神國”條載,該國風俗“初盛食,以蕉葉為盤。及通中國,乃漸用磁器。又好市華人磁甕,畫龍其外,人死貯甕中以葬”??芍?,中國瓷器的傳入改變了當地人民的生活方式,首先是以中國瓷器代替傳統的以蕉葉為盤盛食的習慣,其次是用中國產磁甕作為葬具。為什么用瓷甕為葬具并無記載,如果是作為財富炫耀他人則不應該葬于地下,而作為人死后歸宿之具,是否是通過在這些瓷甕上畫的龍紋并賦予它們神甬之靈異,則不可得知。
七、瓷器在中國古代輸出商品中的比例和地位
如何正確界定瓷器在中國古代輸出商品中的地位,以及景德鎮窯場的產品在整個輸出瓷器應有的地位,雖然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但作為不可忽視的商品輸出問題之外延,還是要加以說明的。在中國古代輸出商品中,絲綢向來都占最大比例。盡管我們無法統計各歷史時期內絲綢、瓷器等商品的絕對比例,但卻可以選擇文獻記載詳盡、研究成果也相對豐富的明代晚期的情況為例加以說明。
(一)瓷器在輸出貿易中所占份額
瓷器在當時輸出商品中所占的比例,據前弓I正德《饒州府志》和嘉靖《漳州府志》的記載,饒州府和漳州府兩地當時每年的窯冶課鈔總數為3861貫397文。據明代稅鈔折算標準,饒州景德鎮和漳州府生產的瓷器全部用于出口,在國內市場的商品價值也不過值銀l320兩。明代中晚期對外貿易利潤在400%~l000%之間。如果饒州景德鎮和漳州府生產的瓷器全部出口,當可以換回白銀5280~13200兩。初看數量并不算小。
在明代晚期中國向菲律賓輸出的商品大致包括各種紡織品、食品、日用品、農產品、家禽畜類、奢侈品和軍需用品等多種。瓷器只是其中之一類。據研究從菲律賓輸入中國的白銀在1570~1799年間每年約在63000~94000公斤(二百萬到三百萬比索)之間,再加上同-He期內從日本、阿姆斯特丹一巴達維亞、果阿一澳門、倫敦一印度等不同貿易線路,中國通過外貿易每年平均可得白銀約2so H屯、最多時達400 H屯。’。每噸白銀為32000兩,也就是說當時中國對外貿易每年正常的白銀收入為8,000,000兩,最多時則高達l2,800,000兩。通過這種絕對數的比較,可以看出瓷器在當時輸出商品中所占份額并不高。
(二)景德鎮產品在古代輸出瓷器中所占的比例
根據菲律賓和肯尼亞各遺址所見情況,從唐代開始中國瓷器在該地的使用幾乎不曾中斷,唐代以后中國輸出的瓷器有定窯、耀州窯青瓷、青白瓷、龍泉窯青瓷、元青花、明清青花、明清時期的彩瓷,福建地區的仿青白瓷和仿龍泉窯青瓷、廣東各窯場生產的青釉瓷、褐釉瓷器,兩廣地區的仿燒的耀州窯青瓷和仿青白瓷等。而這些輸出瓷器的產地就省區論,有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安徽、江西、河南、河北、陜西等處,窯場則有越窯、邢窯、鞏縣窯、定窯、耀州窯、龍泉窯、繁昌窯、景德鎮窯、福建各窯、兩廣各地的窯場,景德鎮只是產地之一。而就瓷器的輸出時代論,景德鎮的產品輸出也只見于南宋到清。就海外各遺址出土的中國瓷器看,在南宋到明早期,在輸出瓷器中居第一位的是龍泉窯青瓷和福建等地的仿龍泉窯瓷器,景德鎮的產品在這--He期并不占主要地位。
至于景德鎮窯場瓷器的輸出最盛時,可以從官方志書的相關記載對其輸出數量在全國總輸出額中所占比例加以推測。據正德《饒州府志》記載,該州“土產”之“瓷器,浮梁出”,歲辦窯冶課鈔二干二百四十一貫,而據嘉靖《漳州府志》記載“本府稅課局歲辦各色課鈔七干一百四十三錠三貫七百五十文,內……窯冶鈔四十錠一貫四百文有閏月……窯冶鈔加三錠一貫七百文,正德、嘉靖志俱”…,當時漳州府的稅局除本府稅課司和龍溪縣稅課司外,其余均為各縣代辦,綜合嘉靖《漳州府志》及附各縣志所載,當時每年平常情況下可征辦的窯冶課高達三百二十四錠三百九十七文。嘉靖時期以錠計錢、每五貫為一錠,則漳州府全府平常情況下每年窯冶課鈔為1620貫397文,而同一個時期或稍早景德鎮歲辦“窯冶課鈔二千二百四十一貫”3,也就是說正德、嘉靖時期景德鎮的瓷器生產量只是漳州府各地的瓷器生總產量的l.4倍左右。如果再把泉州和潮州考慮進來,可以推想明代中期以后以海外為市場的瓷器生產在閩南、粵東的普及程度。所以在談論明代中晚期到清初的外銷瓷器的數量時,不能只是片面地強調景德鎮的產品,而低估了閩南、粵東地區。
八、瓷器輸出對我國產生的影響
瓷器外銷對中國的影響也是巨大的。首先是經濟上的影響,瓷器外銷為國家帶來了大量的財政收入,南宋時期在政府的鼓勵與推動下,市舶司之入號為“天子南庫”,而據元人記載南宋王朝以磁器、鐵鍋、摩合羅等無用之物出口為國家換回利潤。元朝學習南宋時期鼓勵對外貿易的方法,瓷器得以繼續大量出口。明代初年的官方貿易給國家帶來巨大收入,即便晚明月港一地之入,也是“公私頗賴之”。其次,瓷器輸出給國家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在瓷器生產格局、生產方式和貿易方式諸方面產生了如下深遠的影響。
(一)瓷器輸出對我國瓷器生產格局的影響
兩廣和福建沿海地區并不是中國瓷器的傳統生產地,在唐、五代對外貿易相當發達時,輸出的瓷器也是產白內地的各名窯場,主要有邢窯、定窯、鞏縣窯、長沙窯、耀州窯、越窯等,且銷往海外的產品和供應內地的產品并無不同。
隨著對外貿易最的增加,中國瓷器生產格局發生了變化,兩廣和福建沿海地區出現了以海外市場為供應對象的窯場,這些窯場以模仿不同歷史時期著名窯場的產品為主,隨不同歷史時期的潮流而變化,模仿的對象先后有耀州青瓷、景德鎮窯青白瓷、龍泉窯青瓷、景德鎮窯場的青花瓷器和五彩瓷器等。
兩廣、福建沿海地區的窯場雖以生產外銷瓷器為目的,但對內地名窯場的模仿,無疑是生產技術在這兩地的普及、發展的表現。內地的瓷器生產技術是如何向兩廣、福建沿海地區傳播的?明代方志的記載或許有提示作用。據嘉靖《安溪縣志》載,安溪瓷業“皆為外縣人氏作業”;乾隆《德化縣志》卷三“疆域志·風俗”條亦云,“百工藝事,多藉外人”。明代早期,瓷器主要從景德鎮經閩江運至福州出海,銷售景德鎮瓷器的過程和行為,促成了在當地開窯自造。極有可能是參與走私外貿的巨戶、大室人家從江西請來窯工,從而形成了明中晚期以來閩南、粵東地區出現的仿景德鎮的青花瓷器生產區,形成專門的區域化外銷瓷器生產基地。因外銷影響中國手工藝生產地域格局變化,當無復如斯之大者。
(二)對瓷器生產方式的影響
瓷器大量輸出的需求,生產者或以犧牲質量為代價提高產量,常導致對產品質量的要求不高。為在短期內獲得大量的產品,模具化生產成為外銷瓷器窯場的生產方式之一,生產各種瓷器的內、外模具在福建各窯場隨處可見,而輸出的瓷器或窯場保留下來的殘次品也可以看到模具成型的痕跡,而這種現象在同一時期供應國內市場的各窯場并不常見。明代晚期以后,外商在華訂燒瓷器的生產機制,據《陶說》記載當時稱西方市場需要的瓷器為
“鬼器”,由粵東商人持樣到景德鎮訂貨,景德鎮的生產者看樣生產。洋人只在廣東和粵東商人打交道,并不深入到瓷器產區。
那么,在景德鎮是由誰和粵東商人打交道、誰來接瓷樣和訂單呢?受御窯分工流水式生產的影響,明朝中期以后景德鎮窯場有窯戶、坯戶等,生產分工極細,每日所需傭工達數萬人,比鄰而居者皆為瓷器匠人,甚者夫婦二人分別從事拉坯和畫青,各色匠人只是流水作業中的一員,無力獨自完成瓷器生產。再考慮到明代瓷器生產稅一一窯冶課的征收是以窯場為對象并具體到產品,組織生產的也是窯戶。且景德鎮瓷器銷與外來商客向由牙行把持,所以,粵東商人極有可能是經過牙行和窯戶聯系,最終形成了洋人持樣到廣東,把瓷樣交給粵東商人,粵東商人帶樣到景德鎮通過牙行和窯戶組織所需瓷器的模式。
至于景德鎮燒造克拉克瓷器的情況,2007年對景德鎮觀音閣窯址的發掘表明,該窯場規模很大,但在這里發現的典型克拉克瓷器只有數十片,和該窯場同一時期的瓷器相比,克拉克瓷器絕對不是產品的主流。而歷年代對景德鎮各地窯場的調查得知,當時生產瓷器的各窯場均出土克拉克瓷器,說明在景德鎮并不存專門的克拉克瓷器窯場。這種現象正可以表明,當粵東的商人持樣到景德鎮后,是在短時期內,在眾多窯場獲取所需要的商品,對生產者來說照樣燒造克拉克瓷器只不過是其生產的內容之一。
明末清初中國瓷器出口受到影響時,荷蘭等西方商人一方面到日本尋求替代品,另一方面把大量的波斯產青花瓷器運往歐洲冒充中國瓷器,而荷蘭和英國商人以波斯青花冒充中國青花的做法甚至到18世紀中期還有發生。這也說明西洋商人訂貨時并不以景德鎮窯場為唯一目標,所以當清初中國瓷器外銷停滯時他們很容易轉向日本窯場訂貨,從而使得日本瓷器迅速占據歐洲市場。
(三)中國壟斷世界瓷器市場時代的終結
瓷器作為古代中國人創造的人類文明內容之一,在其向外輸出的同時也激起了各國人民對瓷器的渴求和仿燒,促成制瓷技術的輸出和交流。仿燒的成功,就是中國對這些地區或國家瓷器市場的喪失。
各國成功地仿燒瓷器后,在供應其本國市場同時也開始向外輸出。唐代伊拉克地區仿燒的錫白釉陶器碗已和同形的邢窯碗一起輸出到肯尼亞;南宋至元代高麗青瓷也出口日本并輸出到中國。明初的海禁和官方壟斷的貿易政策使瓷器外銷受到限制,這在世界陶瓷貿易史上被稱為中國瓷器外銷的“明代斷檔時期”(Ming gap period),在南洋各國對瓷器的需求下,越南、泰國所產劣質瓷器開始在東南亞、中東地區銷售并填補空白5’,市場的需求又促成了這兩個國家瓷器質量的提高,越南、泰國瓷器開始在東南亞盛行,緬甸的產品甚至遠銷到肯尼亞。葡萄牙商人最初得到中國瓷器時,是以二倍于白銀的價格成交的。’,并被作為極為珍貴的物品銷往歐洲和世界各地,從而引發了世界范圍內仿燒中國青花瓷器的浪潮。在歐洲各國仿燒的同時,遠在新大陸的墨西哥也掌握了青花技術,從而形成世界青花文化。
在歐洲市場被大量的日本和波斯產品替代的同時,波斯青花瓷器和卡曼碟甚至還被荷蘭人運到東南亞的錫蘭、巴達維亞、孟加拉等傳統的中國瓷器市場。’。至清代晚期,歐洲各國、日本、美國出產的瓷器反而大量銷往中國內地,嚴重沖擊了中國本土瓷器的市場并造成了景德鎮瓷器生產的進一步衰落。
九、余論
作為一篇研究報告,本文所述只是自己關于中國古代輸出瓷器的一些看法,其準確與否尚需進一步的討論。盡管有些提法為以往研究者忽略,有的內容涉及對這類瓷器命名方法的更定,但本文之目的并不是對過去的研究工作和已取得成果的否定,而是想更客觀地還原到歷史的真實情況來研究中國古代輸出的瓷器。
針對中國古代輸出瓷器,除了上面已提及的內容外,還有諸多需要注意的問題,如以中國為中心輸出瓷器的性質并不同,但各國獲取中國瓷器之目的是否存在差別;在瓷器輸出過程中,除了中國人的努力,其他各外國人參與其中除商業目的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原因;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輸出瓷器功能的轉變?而從輸出瓷器在世界分布區域看,從唐到明代中期基本沒有變化,一直局限在中國古代所認識的東洋、南洋、西洋的范圍而沒有擴大,瓷器在北非的福斯塔特等地大行其道時為什么歐洲人會視而不見?在蒙古人的勢力范圍內瓷器空前流行且中國與歐洲已發生了直接交往時,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瓷器沒有進入歐洲市場?同時,東亞、東南亞和西亞各國雖然早就有仿燒中國瓷器的努力且不乏有成功之作,但為什么直到歐洲人獲取瓷器后才最終形成真正完整的世界瓷器文化,這里面除了歐洲人加入的科學的成分外是否還有文化傳統的原因?諸如這些內容都應是研究輸出瓷器時應該想到的。
瓷器之輸出與輸入都是根據狹義的國族地域觀而有的看法,置之于世界人類文明史的大范疇內,則是制瓷技術的傳播與以瓷器代表的物質文明的普及等內容在實物方面的表現。所以,我們的研究不管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應該在世界人類文明史的大背景下進行,而不僅僅局限在瓷器或輸出瓷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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